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呼公积金发[2016]88号文件《关于布置2016年度财务结帐工作的通知》,我中心财务结账日期定为2016年12月23日,各部门12月26日起停止办理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结账期间贷款初审业务正常受理,2017年1月3日起恢复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