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各科室、各旗市管理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人民币存款及贷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5%下调至1.60%,下调0.25个百分点。
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00%;五年以上由现行的3.75%下调至3.50%,下调0.25个百分点。
请各科、各管理部接到文件后,按文件通知内容执行。
此通知
附件: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单位:%
|
调整前基准利率 |
调整后基准利率 |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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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期存款 |
0.35 |
0.35 |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
||
三个月 |
1.85 |
1.60 |
半年 |
2.05 |
1.80 |
一年 |
2.25 |
2.00 |
二年 |
2.85 |
2.60 |
三年 |
3.50 |
3.25 |
二、各项贷款 |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5.10 |
4.85 |
一至五年(含五年) |
5.50 |
5.25 |
五年以上 |
5.65 |
5.40 |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3.25 |
3.00 |
五年以上 |
3.75 |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