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呼公积金发[2017]108号文件《关于布置2017年度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定于20171225日至29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受理等各项业务,201812日恢复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