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2015年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集体合同》《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一口气发布的四个合同文本,亮点不少,比如首次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写进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享同岗同工同酬待遇等。据统计,目前,南京有250万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劳动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
在新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和《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中,都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纳入了合同,即“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说,目前,在社会上流行着这样一种错误认识:“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职工福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益自行决定缴或者不缴。他提醒,住房公积金不是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此,劳动者在新签劳动合同或者续签合同时,要注意下你的“五险一金”是否齐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