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6日-27日,以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王玉香为组长的检查组一行5人,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副主任委员、市财政局副局长史永林、市住建委副主任鲍新海陪同检查。
市中心主任刘江从工作组织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等三个方面,向检查组做了全面工作汇报。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检查组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标准》中的36个项目、76条工作措施及要求,逐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近3年以来,呼伦贝尔市中心能够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制度健全,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有效提高了廉政风险防空能力。希望今后在与银行等相关机构业务往来方面,有些制度、办法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利于提高共同抵御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检查组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在抓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的工作,也给予高度评价。